2009年09月18日17:14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 张建芳)长假即将来临。本周,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分别调整了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告,自9月29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螺纹钢(3891,-76.00,-1.92%)、线材(3668,-61.00,-1.64%)、黄金(224,0.62,0.28%)、天然橡胶(16780,-545.00,-3.15%)和燃料油(3932,-23.00,-0.58%)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0%;9月30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7%。
大商所通知,自9月29日结算时起,各品种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9%,涨跌停板扩大至7%。10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3674,-37.00,-1.00%)1号、黄大豆2号、豆粕(2738,-31.00,-1.12%)、豆油(6964,-42.00,-0.60%)和玉米(1735,-5.00,-0.29%)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5%,涨跌停板恢复至4%;棕榈油(5882,-36.00,-0.61%)、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7%,涨跌停板恢复至5%。
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自9月29日结算时起,将白糖(4582,-94.00,-2.01%)、菜籽油(7426,-52.00,-0.70%)和PTA(6640,-126.00,-1.86%)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0%,强麦(2143,-8.00,-0.37%)、硬麦、早籼稻(1955,9.00,0.46%)和1号棉花(13730,70.00,0.51%)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8%。10月9日起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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